|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FX0104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沿江路1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陆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钱公路(南行港路~大叶公路)道路改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奉贤区,南起南行港路,北至大叶公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道路全长约1116.86m,规划红线宽度3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项目具体参数描述: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城镇段)。 |
| 工程总投资: | ****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元) |
| 施工工期: | 50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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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公路工程 |
| 业绩要求: | 类似业绩数量要求:至少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金额不小于本招标项目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70%(即****元); 类似业绩项目情况: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合同己完工(业绩认可查询无法显示竣工或完工,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时间要求:近 5 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认可要求:业绩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 其他要求: | 1.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2. (1)项目管理人员具体配备及可否兼职等要求可参照《DGTJ08-2225-2017 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均须缴纳社保(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社保缴纳以《投标承诺书》第十三条进行评审。 (2)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该项标准最低资质对应建造师数量要求(数据核查来源系统生成企业在本市备案的数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务平台,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5等要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00时00分到****-**-**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万******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怡赟 | 联系电话: | ***********665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人自主选择名录内银行开具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或线下开具纸质保函(说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 3.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为响应《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沪财采2023111号)等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分包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非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公司为合格投标人。其他关联情形: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