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楼观镇鹿马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楼观镇鹿马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然⼈的⾝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授权书(附法定代表⼈、被授权⼈⾝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份证明及⾝份证复印件;
(3)提供递交磋商⽂件截⽌之⽇前两年内任意⼀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型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成⽴时间⾄提交投标⽂件截⽌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业统⼀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内基本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磋商截⽌⽇前近⼀年内⾄少⼀个⽉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前近⼀年内⾄少⼀个⽉的社会保障资⾦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供应商信⽤记录书⾯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信⽤中国”⽹站记录的“失信被执⼈”或“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具备建设⾏政部⻔颁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
(8)拟派项⽬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在建⼯程(提供⽆在建承诺书);
(9)提供具有履⾏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说明及承诺书;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12)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效;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