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9,0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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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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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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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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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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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不得用于经营重餐饮、机械加工、易燃易爆品销售等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为5年+5年。前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后5年租金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对商铺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竞得人接受新的评估价格的,合同继续履行;不接受新的评估价格的,合同终止履行,但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一阶段:前五年租金以产权交易所最终成交价为准,若出现流标的,则以签约价为准,出租方共让利5个月租金,具体为前5年每年让利1个月,在每年租金上扣除;第二阶段:后五年租金由供销集团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评估,以新的评估价格为准。即租期内有两个租金标准,每个标准各执行五年。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5%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受让方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11幢104号为简装修,其余商铺为毛坯。
6、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7、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9、竞得人年租金总额达到****元以上,并签约租期为十年(5+5)的,出租方在第一年额外让利一个月的租金,即该类承租人共让利六个月的租金。竞得人年租金总额达到****元以上的,在第一阶段的五年租期均给予租金九折优惠,“****元以上”均含本数。
10、租期不满5年的,则每年让利一个月租金。
11、以上所有商铺不得用于经营重餐饮、机械加工、易燃易爆品销售等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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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10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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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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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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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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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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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可抵成交款。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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