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双碳发展有限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中标公告
安徽省
发布日期:
2026-09-15
中标公告金额:0元
【中标单位】
合肥市浩智运专利代理事务所
*
联系人
*
拟在建项目
*
招标投信息
候选人公示
******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候选人公示
******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响应截止(采购)日期:****-**-**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普通合伙)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834,曹工。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
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公司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响应截止(采购)日期:****-**-**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普通合伙)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834,曹工。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
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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