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承揽某供水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漏损、压力和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公司关于承揽某供水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漏损、压力和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61),招标人为******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公司关于承揽某供水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漏损、压力和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含税****元,税率为6%。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供水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采购,主要建设三大核心系统。管网漏损管理系统依托监测数据与智能算法,实现地图监控、DMA管理、运行监测、漏损及水平衡分析、统计报表等全维度功能,可量化漏损情况、优化检漏策略,拓展漏损精准定位、漏损及用水预测等能力,助力压降漏损率、优化水资源配置。压力智能调控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测管网压力、分析数据变化,预警压力异常与爆管风险,提供调压优化方案,支持压力分区精细化管控、多模式智能控压调度分析,降低管网故障及运维成本。物联网系统基于云原生微服务架构建设,实现设备接入、运维、数据处理等功能,支持多类供水数据汇聚上云、时序数据集群存储、数据区块链上链存证,结合知识图谱与算法赋能数据交互及智能协同,保障平台可扩展、高适配运行。预算2200000元(含税),税率为6%。
1.3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
1.5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独 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5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代******公司的自有用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8)相关产品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妥善解决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公对公付款)、报名表(详附件1)(word版)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邮箱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公对公转账(网银),不接受私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
1) 文件购买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007110840
2) 开户名称:******公司
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4) 账 号:**********************01
4.4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司科技楼2楼二号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投标文件可邮寄送达,以文件接收时间为准。
注: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接收人:李经理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8007110840
电 子 邮 件 :lixi.sj.hb@chinaccs.cn
招标人:******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