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州高支辖区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和补点建设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3号创业楼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44.966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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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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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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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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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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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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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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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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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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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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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支辖区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和补点建设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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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定制;(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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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万抓拍摄像机:iDS-TCV900-HEFL/50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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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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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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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卫平、卞德森、郑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元整。
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黄国森/0591-***********、***********) 、负责人(应俊、黄丽婷、张秋英/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18号三楼
联系方式:郑警官/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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