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96;用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琼AD47265别克牌小型轿车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琼AD47265,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车辆品牌:别克牌,车身颜色:白色,车架号:LSGKM8R20RW045275,登记日期:****-**-**,出厂日期:****-**-**,使用性质:非营运,燃料种类:电,行驶里程:54357公里(此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询价报告》。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酉阳安技校小坝考试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停车费欠费情况请咨询车辆管理员(白老师联系电话:***********111 ),停车费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5、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据了解,该车辆有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由于该车辆闲置停放有一段时间是否有其他故障不清楚,未对车辆进行实质性检测,不确定车辆及零、配件是否存在老化及损坏情况,该车辆是否为泡水车、事故车等问题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车辆能否正常启动、是否有二次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4s******公司理赔记录),具体以车辆实际情况为准,如无法接受以上情况,请审慎参拍,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处置车辆为异地车辆,竞买结束后需委托车辆登记归属地所在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办理周期为15个工作日左右,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时间可能会延迟,竞买人介意慎拍。
9、上述车款、车系、公里数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车辆识别号经第三方软件识别,本院不作任何担保,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可自行通过车辆信息自行向厂家进行核实。
10、该标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以现场看车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本院不能排除此车是重大事故车、水淹车、火烧车,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务必亲自了解和查验4s******公司理赔记录,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质量问题。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况的任何问题向本院要求退车、退保证金或者任何赔偿。
11、拍卖成交后,车辆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询价:29380元,起拍价:29380元,保证金:5876元,增价幅度:3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公司安排,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837-3318 02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公司酉阳支行;账号:**********************11112519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咨询******公司 400-837-3318 023-***********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5315870
法院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南路25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附:1、定价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