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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
3.人员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②水利类或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助理研究员)(或以上)职称。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注:(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社保管理机构已开通社保证明打印件查询电子化的地区,可提供社保管理机构有关实行社保证明电子化的相关文件及养老保险网络打印资料,如有完整的网络查询路径养老保险网络打印件,可视为实行社保证明电子化的相关文件>;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
(2)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提供注册证书的,其注册信息由评标委员会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注册人员库中核查。
4.进粤信息登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专项查询”之“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栏目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或不属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如属于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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