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23/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泰州市姜堰区中天二村60号楼601室不动产(含固定装饰装修、阁楼、车库及部分可移动物品)(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表》)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经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决定,第二次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761208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元;
竞价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方能参与竞拍。因不符合购房资格参加竞买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非使用本人淘宝账户竞买或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竞买人、受托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标的物开拍前12小时,不再接受委托事项办理,买受人身份也将锁定,无法变更。
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标的物已委托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负责上述不动产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拍卖法院联系预约安排看样,无预约则取消看样,看样联系电话***********851,看******公司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该公司******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均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及固定装饰装修。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承诺此类欠费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事项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所有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开户******公司姜堰支行,账号:***********69408435)。并在缴纳拍卖余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交总站向北约400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三、特别告知: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所有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3、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串通投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辅助机构禁止行为提示:
本次拍卖的辅助机构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400-9288512******公司)、***********851(工作日联系)、咨询邮箱:***********9@qq.com;
税务咨询:0523-***********(姜堰税务二分局);
本院监督电话:0523-***********;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交总站向北约400米。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