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2025年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完整的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企业财务制度。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登录网站查询;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1、方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
2、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参与不见面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