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㈠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位于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宝树村村委会斜对面(现: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住宅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基础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㈡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宝树村村委会斜对面(现: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住宅房地产。
2.坐落: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宝树村村委会斜对面(现: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
3.规模:建筑面积为644.7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1.87平方米。
4.权属:权属状况如下表。
房屋所有权证 | 房权证云政房字第0019980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方振仲(已故) | ||||||
共有情况 | 经法院协助执行确定方桂云、方杰、方晓烨、方锦鹏、方主富、张巧惠(已故)为按份额共有人,未办理共有产权证 | ||||||
房地坐落 | 莆美镇宝树村村委会斜对面(现: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 | ||||||
登记时间 | 2008年9月 | ||||||
房屋性质 | 私产 | ||||||
规划用途 |
| ||||||
房屋状况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 套内建筑面积(㎡) | 其他 | ||
5 | 1-5 | 644.65(实际644.71平方米) |
|
| |||
| 空白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云国用(2008)第6020659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方振仲(已故) | ||||||
座 落 | 莆美镇宝树村(现:云霄县莆美镇宝中路63号) | ||||||
地 号 | 101-15-1128 | 图 号 | / | ||||
地类(用途) | 住宅用地 | 取得价格 | / | ||||
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终止日期 |
| ||||
使用权面积 | 120㎡(实际131.87㎡) | 其中 | 独用面积 | 120㎡(实际131.87㎡) | |||
分摊面积 | /㎡ | ||||||
5.出租或占用情况:出租中。
6.其他特殊情况:法院查封。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二)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起拍价:人民币426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43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一般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限制条件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竞买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竞买人可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0月15日8时起至2026年10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瑕疵及占有情况特别说明
1.有设定租赁权。租期自****-**-**至****-**-**。租金每年****元。租金一年一付。拍卖物尚未腾空。
2.共有产权未变更办理,仍登记在已故原产权人名下;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至买受人名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应提供有关征收税费部门的证明。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负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辅助服务由好慧******公司承接,辅助拍卖业务为商业有偿收费服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条的规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服务费用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收取公示》收取,由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中优先计付。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竞买人可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咨询。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本次拍卖物具有优先权的其他债权人,应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起到本院进行登记,同时应附上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主张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账号:***********062380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6-8559207(朱法官);***********。
监督电话0596-8559208、8559129。
联系地址: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
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你可能感兴趣的招标信息
福建最新工程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