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027、***********356;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0519-***********、***********96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8、如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响应无效。
9、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