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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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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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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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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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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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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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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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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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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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市政道路四期及配套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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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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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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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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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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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示面积基于CGCS2000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 0592-5583757;传真:558375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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