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20,0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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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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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zclogi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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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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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支付周期:出租方按半月结算给租户,每月10日、21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按约定比例扣除综合服务费、银行手续费3‰后支付至商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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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饼类八婺美食、特色美食、各类水吧、文创零售等(无油烟或轻油烟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支付方式:出租方按半月结算给租户,每月10日、21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按约定比例扣除综合服务费、银行手续费3‰后支付至商户账户。
3、履约保证金:****元zclogin,不计利息。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7、标的房屋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8、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9、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10、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11、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水电费用损耗过大承租方还需负担分摊部分。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如需水电表开户、安装等事宜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2、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租赁协议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14、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条款》。
16、基础租金: 第1年市场培育期出租方按保底营业额的15%收取综合服务费用,第2年期为正式运营期按保底营业额的20%收取综合服务费用。
17、物业费收取:12㎡铺位物业费为****元zclogin/月,18㎡铺位物业费为****元zclogin/月,24㎡铺位物业费为****元zclogin/月,30㎡铺位****元zclogin/月。
18、招铺形式:采用公开拍租方式,有意向的商户参与铺位保底营业额竞拍,价高者获得指定铺位的经营权,同一法人只能签约一间铺位,铺位签约人必须为参与竞拍人。
19、合作时间:首次铺位拍租2年起拍,包含1年培育期+1年运营期;从第二次拍租开始无培育期政策。
20、营业额分成: 出租方将依据商户保底营业额的20%收取综合服务费用,用于市场推广、秩序维护及日常运营管理支出(不含物业管理相关费用)。若成交商户年度营业额未达到保底营业额,成交商户须按约定补足相应差额部分,超过保底营业额部分按15%收取综合管理费。
21、市场培育期优惠:在为期12个月的市场培育期内,出租方将依据成交商户保底营业额的15%收取综合服务费,用于市场推广、秩序维护及日常运营管理支出(不含物业管理相关费用)。若成交商户年度营业额未达到保底营业额,须按约定补足相应差额部分,超过保底营业额部分按12%收取综合管理费。如商户主动退租/转租需提前2个月告知出租方,并完成商户平稳交接。
22、资金管理: ①账户设置:区域内所有经营收入直接汇入我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宁波银行永康市支行)。②支付周期:按半月结算,每月10日、21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按约定比例扣除综合服务费、银行手续费3‰后支付至商户账户。③综合服务费计算:累计营业额达到保底额之前:每月按当月营业额的20%(市场培育期为15%)预扣,预扣费用最低为年度保底营业额的十二分之一,若不足则商户需当月补足。
累计营业额达到保底额之后:从达到后的次月起,每月仅对超出保底额的那部分营业额按15%(市场培育期为12%)扣除服务费。④举例说明:保底营业额:2****元zclogin/年,月平均保底营业额:2****元zclogin/12月≈****元zclogin/月,综合服务费率:15%,月平均综合服务费:2.084*15%=****元zclogin/月,超出保底营业额部分的费率:12%,1月:实际营业额****元zclogin(<****元zclogin),则扣费1*15%=0.1****元zclogin(<****元zclogin/月),还需补综合服务费0.3126-0.15=****元zclogin。2月:实际营业额****元zclogin(>****元zclogin),则扣费5*15%=0.7****元zclogin(>****元zclogin/月)。
7月:1-6月保底营业额累计已达到2****元zclogin,且7月实际营业额为****元zclogin,则扣费2*12%=****元zclogin。
23、监督管理:采用“商户监控”+“室外监控”的形式,对商户扫码支付情况开展不定时抽查,如发现商户私设二维码收款行为,第一次发现扣减保证金****元zclogin;第二次发现扣减保证金****元zclogin;第三次我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解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商户自负。
24、清退机制:商户如连续5个月营业额<月平均保底营业额,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并经协商一致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公司zclogin营业执照注册“大司巷美食城”总店铺,邀请市集商户及街区内商铺入驻美食城,形成线上美食圈。推广计划:统一注册“大司巷美食城”线上总店,入驻美团、饿了么、京东三大主流外卖平台,加入“大司巷美食城”的商户,仅按线上营业额的3%收取线上综合服务费
26、商户资质审核管理:①成交商户提交入驻品类、经营方案等材料,报出租方业务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约,如需上报其他******公司zclogin制度执行。②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如对方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则可走协议出租形式。
27、签约要求: ①入驻商户须签约《永康市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铺位租赁经营合同》。②各方须严格遵循《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装修管理办法》、《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风貌管控办法》、《永康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商家承租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按规章流程办事。③成交商户实行持证上岗,餐饮商户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后合法经营。④如发生商户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停止营业超过20天,商户不按时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综合服务费、物业管理费(包括基本物业费及物业能耗费)、保证金超过15日等情形的,视为商户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8、商户须积极配合出租方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任何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出租方相关制度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29、预期目标:①打造永康市最具特色的体验式市集,成为城市新地标。②吸引优质商户入驻,提升市集整体品质和竞争力。③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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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二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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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意向方报名后,需上传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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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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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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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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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浙交汇“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承租方完成成交款项交纳及合同签订事宜后凭产权单位出具的通知函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浙交汇“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成交款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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