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人:杨科
联系电话:025-***********【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公司【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登录后查看】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