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57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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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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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登录后查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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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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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支付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首期租金在成交后5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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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住宅房(仅限住宅使用,不可作为商业机构等经营使用)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
2、承租方须在竞买成交后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公司【登录后查看】,开户银行:农行浙江自贸区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6),履约保证金、装修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到期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并腾退房屋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出租方办理退还手续。装修押金在竞得者的房屋装修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凭出租方开具的装修押金收据原件办理退还手续。
3、标的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破坏建筑的原有装修,只允许添加家具、软装物品等。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实际移交之日起算。如原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原合同到期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承租方(买受人)不得因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原承租期届满次日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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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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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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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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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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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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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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