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250230 |
宗地总面积:33350.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兴义市丰都街道办新建村东南环线旁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2.8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2.0 |
绿化率(%):35.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54.0 |
| 主要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5002.57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8347.91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8426BB0070 |
保证金:****元 |
|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拍卖时间:****-**-**15时00分 至 ****-**-**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s://qxnzggzyjyzx.cn/)进行申请。
(二)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
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250230号地块:****-**-**15时00分至****-**-**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注册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qxnzggzyjyzx.cn/)“下载中心→申请人操作指引”。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三)咨询电话
1.“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黔西南州咨询电话0859-3120731(交易受理科),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353),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四)出让文件获取:申请时间内,申请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中下载竞买须知。
(五)竞买人在拍卖时间提前半小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须提供一式两份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需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保证金缴纳凭证;7、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8、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竞买资格确认书》。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成功到账(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随机码的填写有且仅有数字(数字需连续、完整、清晰可见,不能填写任何其他信息及空格)。保证金联系电话:(贵阳银行)0859-3255625。
(七)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
(八)主持人现场宣布出让起始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九)拍卖现场无应价者或者意向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成交。
(十)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二)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的其他申请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十三)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十四)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兴义市自然资源局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十五)土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六)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合同缴纳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七)出让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十八)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九)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
(二十)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林业用地的,竞得者必须自行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二十一)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义市神奇东路61号
联 系 人:兴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9-3110762(开发利用股)、0859-3120731(州交易中心受理部)
开户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银行帐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