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进行电子签章,以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项目):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公告发布媒介: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司【登录后查看】(http://www.gztpc.com/)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4.本项目需要演示系统的投标人请自备演示电脑及相关设备(HDMI高清线、自带热点)在2025年9月17日11时30分手持授权书到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6层)等候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