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0,000.00 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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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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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价格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位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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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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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期年租金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余几期租金交纳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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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餐饮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17%,由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并经出租方备案、认可后,方可正式营业。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位使用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1)物业管理费标准:
以25㎡为一间计,****元【登录后查看】/月/间(含税)。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分期支付,首期年物业费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余几期物业费交纳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以后依此类推。
(2)水电费:由中国计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向承租方收取,价格标准、收费时间、收费方式等由中国计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确定。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7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7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预约看房、咨询电话:0571—***********【登录后查看】,张老师。
7、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其他情况说明:
(1)承租方凭一份租赁合同仅可办理一份营业执照。
(2)承租方凭一份租赁合同仅可悬挂一品牌店招,仅可经营一个品牌(品牌被授权方须与承租方一致)。
(3)承租方承租店铺内严禁明显物理分割(装修方案需报出租方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4)承租方在店铺内离门口3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餐饮经营档口。
(5)无人值守期间,禁止使用无人预约功能设备。
(6)(餐饮)承租方须在店内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防噪音及隔热设施等,排放需符合相关标准,装修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7)(餐饮)每间电容量不得超出30千瓦。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须设1名从业人员为食品安全员。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私下擅自变更签约人,不得将租赁房屋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转租、转借、分租等。
11、合同期限内,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承租方中途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签署商铺租赁终止合同,按流程办理退租手续。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如未书面申请、未按规定办理退租流程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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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至****-**-**【登录后查看】止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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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更好地规范招商秩序,对于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承租方(原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退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后续中国计量大学(******公司【登录后查看】)委托招租的商铺(场地)的招租工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同一意向方针对同一批次项目仅允许报名一个标的(详见标的清单,特别说明:如该意向方未能成为报名项目的承租方时,若该批次项目未成交项目重挂时该意向方可再次报名但仅允许报名一个标的),原承租方报名自己承租项目不受此项限制(但是不得再报名同一批次内其他项目);对现有东、西校区生活区2份合同及以上承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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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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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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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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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公司【登录后查看】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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