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92,0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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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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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zclogin/年(租金从第四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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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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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期内总租金一次性付清,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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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洁水渔业养殖(只允许放养白鲢与花鲢的鱼苗、捕捞以上鱼种的成鱼,禁止放养和捕捞其它鱼类,禁止一切可能导致水质下降的行为)。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如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水域租赁权,须在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新租赁合同起始日按照原合同到期时间延续。首年租金按****-**-**zclogin至****-**-**zclogin计算,租金计算方式成交总租金÷总自然日×实际天数,年天数按365日计算。
2、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水域租赁权的,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腾空的复杂性,竞得人须在接到出租方签订合同通知后3个工作日签订租赁合同,水域实际交付日即为新租赁合同起始日。首年租金按交付时间起至****-**-**zclogin计算,租金计算方式成交总租金÷总自然日×实际天数,年天数按365日计算(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期内总租金一次性付清,在合同签订前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永康市杨溪水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永康市支行,账号:***********zclogin006147)。
4、履约保证金:按租期内总金额的5%收取(向上进一位取百元位整数),不计利息。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水域规划用途和水域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将所承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标的水域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8、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需的行政许可证件,相关费用自理。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并依法缴纳税金,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9、承租方在洁水渔业生产过程中,禁止网箱养鱼,严禁投放任何包括饲料在内的可能导致水质富营养化程度提高的各类物质,以免污染水体,影响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10、承租方每年应放养经检验检疫的白鲢与花鲢鱼苗,冬季放养为主。白鲢与花鲢鱼苗放养比例为2:1,其中白鲢不少于6万尾,花鲢不少于3万尾,放养规格应基本控制在每尾0.1-0.7公斤范围。放养时提前一周告知甲方,提供相关鱼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发票等相关材料,接受出租方有关人员验收,未经验收的视为承租方未放养鱼苗。未按规定放养鱼苗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购买鱼苗放养。
11、承租方每年只能在冬季进行一次大捕捞,每次大捕捞时间不得超过50天,大捕捞品种只限于花鲢、白鲢,非大捕捞期间禁止拉网捕鱼。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将捕捞计划书面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大捕捞。捕捞规格每条花鲢、白鲢1.5公斤以上。不符合上述规格的捕捞量不得超过总捕捞量的5%。捕捞网具网眼不得少于10公分。
12、为了充分发挥渔业洁水作用,有效保护渔业生态系统,承租方不得捕捞除花鲢、白鲢以外的其他鱼种。严禁使用地虾笼、灯光、电网、电瓶等禁用捕捞工具捕抓“翘嘴鲌”等土著鱼虾,以免此类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
13、承租方有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应有效做好“禁钓”、“禁偷”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禁泳、防溺水”等工作。平时应注意渔业生产水域的环境卫生,渔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漂浮物、死鱼等,应及时打捞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14、若发生鱼病时,承租人应及时报告资产所有单位,并应有关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应合理的防治措施,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
15、承租人应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聘请有捕捞资质并掌握自救知识和能力的人员进行捕捞作业和日常渔业管理。渔船应按照有关规定配足救生设备,同时做好全部渔业捕捞和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船只和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査维护,及时修理和年检,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发生承租人安全生产事故,由承租人自负。
16、在防汛防台期间,如遇台风、强降雨,强雷电等灾难性天气时,承租人应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不得开展渔业生产活动,以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汛期承租人的拉网等渔业设施不得影响防汛排洪、船只通行,汛期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拉网。发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类损失,概由承租人自负。当水库水位接近溢洪时,接资产所有单位通知采取鱼类防逃措施后,不得影响和干扰水库泄洪、工程运行管理和船只通行等。
17、在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库区水域周边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和新建各类建筑物,不得砍伐、毁坏水库周边的林木,不得损害库区水环境,不得扰乱水管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
18、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水域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杨溪水库水域洁水养殖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2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21、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22、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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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租期****-**-**zclogin至****-**-**zclogin止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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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水产、渔业养殖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元zclogin)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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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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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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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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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承租方完成成交款项交纳及合同签订事宜后凭产权单位出具的通知函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浙交汇“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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