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0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由承租方于动态报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商业(不得从事餐饮类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具体以出租方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为准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按规定标准收取。
4、出租标的处于使用状态,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商铺内部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承租方竞拍之前应进行场地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物现状,根据经营环境综合评估,进行合理报价。合同期内,除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免租政策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租金减免。
10、看房联系人:卢老师,丁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0571-***********【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774。
|
租期 |
至****-**-**【登录后查看】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报名时须递交出租方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公司【登录后查看】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