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一) 项目名称:新华教育集团头模教具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 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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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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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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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发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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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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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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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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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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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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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色 染色 烫发 吹风造型 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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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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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剪头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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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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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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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发 烫发 吹风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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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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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头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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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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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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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卷棒 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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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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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头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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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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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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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卷棒 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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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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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头头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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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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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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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色 染色 烫发 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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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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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模落地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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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可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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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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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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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标及定标方式
(一)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和邀标方式,定标方式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二) 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范围应包括上述采购服务内容。
(二)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 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 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违法记录。
(六) 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七) 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 投标时具备以下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一) 企业简介。
(二)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 非品牌方直接参与的投标单位,需要品牌方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四)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 投标报价函(模板不限,所报价格须含税金,并按分项进行报价)。
(六) 服务承诺等。
六、产品标准和规范
(一)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需达到行业内的对应标准和规范要求,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供应商应达到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二) 投标人遵守不限于以上标准时,应向采购方及时解释清楚。投标人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呈所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给采购人(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三)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国际最新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