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 3、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让方选择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6、因本项目存在租赁协议,租期未到期。如需竞价,在竞价过程中价高者得,同等价格情况下原租户有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须在挂牌期间向济南产权交易平台递交受让申请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8、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9、意向受让方承诺: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