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5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宁阳县凤凰山小流域项目已经 泰安市水利局以“ 泰水保字【2025】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公司【登录后查看】(宁阳县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公司【登录后查看】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凤凰山小流域位于宁阳县葛石镇,北至董梁高速,南至富家洼村,东至凤凰山,西至大官庄村。项目区属泰山西麓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13.48km2,流域内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04km2,本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km2。本工程主要的治理措施类型有工程措施和封禁措施,具体建设内容为:(1)整修石坎梯田68.57hm2;(2)新建石坎梯田58.09hm2;(3)整修土坎梯田95.51hm2;(4)水蚀坡林地整治205.88hm2;(5)封禁治理471.95hm2;(6)新建堰坝1座;(7)生产路1000m:(8)水土保持宣教点1处。
本项目的监理,施工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2025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宁阳县凤凰山小流域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服务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主体工程未完工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以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通过梯田整修、水蚀坡林地、整修堰坝等,提高梯田及经济林建设标准,增加其蓄水保土能力;对坡面顶部实施封禁治理,恢复林草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林草效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投标保证金凭证. 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已承担一 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主体工程未完工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以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施工标: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4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项目评审先后顺序为监理标、施工标。如施工标投标人与监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 ,则施工标中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登录后查看】 08:00:00~****-**-**【登录后查看】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者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登录后查看】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311-03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登录后查看】(宁阳县水利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登录后查看】 | 行政监督部门: 宁阳县水利局 |
联系人: 张科长 | 联系人: 闫鲁军 史鲁涛 | 联系电话: 0538-5621828 |
联系电话:0538-5621461 |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163. com | |
地址:宁阳县泗店镇牛家村北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