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大桥南路北侧和桥南新村1-底层房屋,其中桥南新村1-底层房屋持有编号为杭余商国用(2005)字0508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坐落为:瓶窑镇桥南新村1-底层,证载地类(用途)为商业,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同时持有编号为余瓶字第052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座落为瓶窑镇桥南新村,证载房屋用途为商业。大桥南路北侧房屋仅持有编号为杭余国用(2004)第111-10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房屋招租面积共计约为563.57平方米(其中大桥南路北侧房屋租赁面积约350㎡,桥南新村1-底层房屋租赁面积约213.57㎡),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出租。
2、目前租赁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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