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伊漕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伊漕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5】-1335号
2.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蕲春伊漕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0元
6.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0元
7.采购需求:鉴于垃圾转运站的业务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扩大转运站的处理能力,满足更多居民和商业区域的垃圾处理需求,计划采购1台新的动力站功率不小于15KW的垃圾压缩机和4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2立方米的垃圾集装箱。此举旨在提高垃圾转运的效率和处理量,确保垃圾能够被及时有效地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
5.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5日08点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7点00分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登录后查看】583。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 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登录后查看】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登录后查看】。
- 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登录后查看】2@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蕲春县齐昌大道9号
联系人姓名:吕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567
2、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地下停车场向前200米
项目联系人:吕海霞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投诉邮寄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