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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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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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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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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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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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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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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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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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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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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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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1人):近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设计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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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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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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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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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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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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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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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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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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