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3,300.00 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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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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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登录后查看】(首年),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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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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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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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不得经营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业态及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同时必须保证正当合法经营,不得在商铺外围摆放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在租赁房屋内或附近放置、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 首年首月租金的三倍。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1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必须保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损害房屋安全性能、不妨碍其他物业使用及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安全文明进行装修。承租方装修及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担;室内外电线不得私接乱拉,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装修与使用期间承租方应处理好邻里关系。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如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确因自身原因无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有新的承租人愿意承接原合同的,由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共同提出申请,出租方解除与原承租人的合同关系,与新承租人签订剩余期限转租协议。
9、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11、租赁期间,如遇政府立面改造、亮化工程等项目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12、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规划需要拆迁、征用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腾空。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结算,有关赔偿按政府政策办法执行。
13、复原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作为合同到期后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担保。
14、租赁期满,承租方需注销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注册地址信息,缴清所有相关费用(出具缴款凭证)后且无违约的情况下,腾空房屋,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凭收据、不计息)。
15、不论因任何原因需要终止租赁关系,或者租赁期限届满的,出租方在收回房屋时,该房屋全部的装饰装潢等由出租方无偿享有所有权。但出租方亦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未按要求恢复原状的,复原保证金不予退还。
16、承租方要重视安全消防工作。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安全消防隐患,如被出租方发现安全隐患达到三次,或被出租方(包括政府职权部门)认定系严重安全隐患,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承租房产,且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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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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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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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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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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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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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公司【登录后查看】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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