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公司【登录后查看】拟启动“宜宾市高铁南片区2025年第2批、第18批和第20批次建设用地林地可研编制项目(二次)”(项目名称)的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2025年第2批、第18批和第20批次建设用地林地可研编制项目(二次)
(二)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三)项目基本概况:2025年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建设用地林地可研编制服务工作涉及三个批次,包含第2批、第18批和第20批。其中,第2批次拟报批面积约207.93亩,涉及南丝绸路补报、南二街补报、南丝绸路周边绿化和南片区绿道等项目报地,同时包含叙州区2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第18批次拟报批面积约268.55亩,涉及“NQ11-14地块”和周边绿化及道路等项目报地,该地块拟作为与西井科技合作,打造M1类型工业用地;第20批次拟报批面积约233.29亩,涉及“NQ12-13地块”(加油站用地)、“NQ09-22地块”(消防用地)和“NQ12-15地块、NQ10-08地块”(工业用地)以及周边基础设施道路(南二十八街、南二十九街)等项目报地。
(四)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1)收集报告编制及报件所需资料,并根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确认项目征占林地各项因子属性;
(2)现场勘查;
(3)完成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意见;
(5)组件报区林业局、市林草局审批;
(6)协助业主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宜宾市高铁南片区2025年建设用地林地可研全部相关工作。
二、采购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照合法有效;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承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
☐ 无业绩要求。
4.人员要求: 无
5.其他要求: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登录后查看】至投标截止时间范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二)本次采购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若接受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三)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所指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所处罚款的金额标准为****元【登录后查看】)。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采购人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六、报名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4 日 00 时 00 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七、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ybqyygcgfwpt.com。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八、采购最高限价
261396元(****元【登录后查看】/每批次)。
九、注意事项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三)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含税总价且税率为 6 %,若成交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成交价/(1+ 6 %)×(1+成交供应商实际税率)作为合同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0831-5956876
邮 箱:ybfzcc_zbhyb@126.com
邮 编:644000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