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login |
| 项目名称 |
枣******公司zclogin54.7%国有股权及****元zclogin债权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zclogin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公司zclogin |
| 转让比例 |
54.7% |
| 挂牌价格 |
****元zclogin(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zclogin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挂牌金额****元zclogin,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54.7%国有股权挂牌金额****元zclogin,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合计共****元zclogin,债权挂牌金额为****元zclogin。若形成竞价,溢价部分为股权金额。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zclogin,实收注册资本****元zclogin。其中,******公司zclogin认缴出资****元zclogin,实缴出资2000万******公司zclogin认缴出资****元zclogin,实缴出资****元zclogin。 4、标的企业公开挂牌后,诉讼事宜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54.7%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54.7%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