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4936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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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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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底价为****元【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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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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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下期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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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住宅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
4、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6、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8、本次公开招租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招租方式采用“浙交汇”网络竞价交易方式。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联交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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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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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连带承诺书需签章)
3、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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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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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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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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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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