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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庄镇泰山人家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省庄路、兴庆路、玉泉街、玉泉南街)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1.1第一标段:省庄镇泰山人家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玉泉街、玉泉南街)(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建设地点:博阳路以东,芝田河路以西,环山路以南,御道大街以北。 2.3建设规模:新建玉泉街:西起博阳路,向东经兴庆路、省庄路,东至芝田河路,总长约541.64米,红线宽30米,城市次干路。玉泉南街:西起博阳路,向东经兴庆路、省庄路,东至芝田河路,总长约564.41米,红线宽15米,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市政道路、交通、桥涵、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的相关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参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为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当同一单位同时在本项目两个标段排名均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该单位所中标段。 2.8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138.165994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为专门面间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加密递交。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15号 联系人:武主任 电话:0538-8333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址:财源大街146号 联系人:杨衍雪 电话:0538-828112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杨衍雪           联系方式:0538-828112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公司【登录后查看】    电话: 0538-6235906。 9.其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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