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我街道完成了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8&B16街坊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东莞市南城银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B08&B16街坊,调整地块西临运河东路,东至现状道路,南临银丰路,北至滨筷子涌路。调整范围面积约4.98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本次调整根据已批嘉茂改造单元规划方案落实控规调整工作,调整涉及单元范围内依据单元规划落实、单元范围外用地边界修正及用地功能调整、其他调整。
(一)单元范围内依据单元规划落实
1、用地调整:改造单元内用地由原控规三类工业功能调整为以商业功能为主。
2、开发强度及相关指标调整:B08-02地块为改造主体开发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9635㎡(以市政府批复同意的《东莞市南城街道嘉茂商业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单元实施监管图则》为准,其中B08-02地块可开发净用地面积9450平方米,建筑面积39312平方米),容积率4.16,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80m,绿地率20%。
3、道路调整:新增道路红线宽度15米的“L”型支路,满足单元内部交通组织,为B08-02地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提供开口条件,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4、公共设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含道路等其他设施)及捆绑实施具体要求,以市政府批复同意的《东莞市南城街道嘉茂商业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单元实施监管图则》为准。
(二)单元范围外用地边界修正及用地功能调整
5、用地调整:根据河道管理范围管控要求,调整筷子涌南路线位;落实现状旧村用地和预留建设用地。
(三)其他调整
6、图则勘误:修正及优化银丰路、运河东路、规划支路等路段禁开口距离、配建车位要求、新增现状保留的三类居住用地人口规模、新增关于通讯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控制要点;修正现状用地建设情况说明,落实图则道路控制指标表内非机动车道说明及城市蓝线专项规划更新后的线位。
7、市政图纸调整:结合调整后的用地方案和建设量,相应修正市政管网及市政图纸。
8、交通图纸调整:结合调整后的用地方案,相应修正道路交通规划图。
三、公示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登录后查看】。
四、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8&B16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南城莞太路51号南城街道办事处大会堂及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6栋1楼。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ncghs@dgnancheng.cn(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6栋5楼规划所”(邮编523079),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8&B16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南城街道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登录后查看】。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南城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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