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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录后查看】机械加工零部件、铝型材的加工搬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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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团结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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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司【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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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录后查看】原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康路19号,主要从事机械加工零部件、铝型材的生产,现拟搬迁至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团结路6号,租******公司【登录后查看】的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完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机械加工零部件30吨、铝型材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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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部分:该项目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公司【登录后查看】集中处理。
2、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一般固废模具废芯、不合格品应收集后综合利用;(3)该项目产生的金属废料(沾染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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