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科创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科创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 *****【登录后查看】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安排解决。本项目己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斜桥镇科创中心工程项目本工程用地面积约 390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9.05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65 万平方米)。总投资 105000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70000 万元 。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 1269.45万元。
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1) 工程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2) 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4招标范围及内容:斜桥镇科创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内容。
5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牵头人需为造价单位(即承担本项目造价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4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全过程咨询单位)
3.5 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程)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监理单位),年在65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本项目只接受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注: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6 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团体标准 T/CAEC004-2023、T/CECS1268-2023 的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含总监),其中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个、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个及市政工程专业1个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4 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7 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除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外,至少配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专业、安装专业各 1 人。
注:(1)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与其他委派人员兼任;监理委派人员不得与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相互兼任;上述委派人员需提******公司【登录后查看】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仅需提供身份证、返聘合同、退休证明文件,且年龄须满足建设工程相关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无需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及其他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应为注册在本次投标承担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的单位,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注册在本次投标承担项目监理服务的单位。
3.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9 时00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 锁(含浙江 CA 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 CA 锁(含浙江 CA 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xeys.zjhnztb.com/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登录后查看】50/index.html 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址:海宁市 地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6楼1615
邮编:314419 邮编:314400
联系人:留先生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73-***********【登录后查看】 电话:0573-***********【登录后查看】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