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都镇湾镇庄溪集镇黑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岳村161号(16)。
成交金额:***【登录后查看】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
成交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基础设施,绿化工程,人工湿地修复工程,边坡挡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 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勇、周耀华、李向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在完成开评、评标、定标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约定的服务费金额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成交供应商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即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公司【登录后查看】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872
联 系 人:刘先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长阳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联 系 人:王志森
******公司【登录后查看】
2025年10月20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公司【登录后查看】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