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2025年太行山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阳县2025年太行山绿化项目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 曲阳发改审字【2025】33号、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公司【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河******公司【登录后查看】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公司【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曲阳县2025年太行山绿化项目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7个乡镇13个村完成人工造林1.41万亩。2.1.3、建设地点:曲阳县产德镇、党城乡、嘉禾镇、郎家庄乡、齐村镇、下河镇、孝墓镇。2.1.4、资金来源:河******公司【登录后查看】统筹解决。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2.1.6、质量要求:合格。2.1.7、工期:****-**-**【登录后查看】之前完成整地、造林;抚育管护期:****-**-**【登录后查看】至****-**-**【登录后查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对应部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3.1.3信誉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3.1.4财务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3.1.5其他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后查看】 00:00:00 至 ****-**-**【登录后查看】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登录后查看】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质疑的方式 :邮寄或直接送达。异议受理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公司【登录后查看】;联系人:张然然,电话:0312- 4263336。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电话:***********【登录后查看】779 联系人:王丽霞。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朝阳街创业孵化基地新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电 话 | 0312-4297107 |
电子邮件 | qyxysb4297107@163.com | | |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否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曲阳县2025年太行山绿化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曲阳县恒山东路 632 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朝阳街创业孵化基地新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然然 | 联系人: | 王丽霞 |
电话: | 0312-4263336 | 电话: | ***********【登录后查看】77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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