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房屋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杭州******公司),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已更名为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杭州市三江汇未来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杭州城东安置房底商等经营性物业区域资产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城东新城商业项目招商代理及代管代营服务合同,租赁房屋由杭州钱江新******公司(现已经更名******公司)对外出租,出租方据此对租赁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2、本次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北路11号二层、15号二层、19号二层、23号一二层,租赁面积合计约1028.01㎡,其中环站北路11号二层招租面积约250.37㎡、15号二层招租面积约239.18㎡、19号二层招租面积约239.18㎡、23号一二层招租面积约299.28㎡,系出租方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
3、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结构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不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租赁房屋为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93654、0293690、0293637、0293633号不动产登记清单的部分,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配套公建,权利性质为划拨/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