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广东地乡国有农用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玛发改【2025】21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公司【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广东地乡国有农用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玛纳斯县。
2.2 总投资金额:16000.93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金额为****元【登录后查看】)
2.3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面积0.7340万亩,其中广东地乡0.4652万亩、兰州湾镇0.2748万亩,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具体工程如下: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滴灌系统面积0.7340亩。改建沉砂池5座,断面形式为梯形断面,采用土工膜+砼板防渗;新建泵房5座,单座建筑面积49-84平方米,采用砖墙外围护+彩钢顶;配套离心泵8台、全自动卧式反冲洗网式过滤器8套、泵前低压渗透微滤机及配件8套、智能施肥机8套、变频柜8套、监控设备5套、水泵控制器8套、流量计8套、远传压力表8套;铺设地埋PVC-M管134.011千米,安装无线测控一体电动阀950套,预制C40砼成品混凝土阀门井91座,预制C40砼成品混凝土排水井117座。
(二)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变压器5台,配套高压线0.25千米及完善设备低压线。
(三)田间道路:修筑田间道路14.732千米,路面宽4米,采用30厘米砂砾石铺装层。
(四)土壤改良:采用深翻深松、秸秆还田、残膜回收、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面积0.7340万亩。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1)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登录后查看】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的单项设计工程设计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注:(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2)如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允许兼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08日10:30时-2025年11月19日10:30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99680303
招标代理机构:新******公司【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 话:***********【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