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0.00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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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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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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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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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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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超市、非学科类教育培训、办公、直播、快递驿站、咖啡、面包烘焙、农副产品展销、文创产品等,所有经营范围、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实施。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在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学校规划调整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权证相关信息:承租方已经知晓并确认:出租房屋所占土地非商业用地,须按政府或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如因该事项引起的不利及损失,须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承担,出租方应积极配合,土地收益金(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未列出的项目及费用,但与使用该承租房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4.出租房屋经营所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授权,不得使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名和校徽等一切产生误导的文字、标识。
5.承租方对商铺店招和水电线路进行更新,店招、门面装修和内部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须自行设计装修,实施前期须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并遵守政府规定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装修期间如造成相关事故就影响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产生费用的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金额承租方另行缴纳。
7.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垃圾清运费按****元【登录后查看】/标准桶收取。水****元【登录后查看】/吨(含****元【登录后查看】/吨的服务费,税费另计)、电****元【登录后查看】/度(含10%电损,税费另计),水电费及税费根据国家定价即时调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承租方负责做到商铺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有关水电管理的规定,须在额定容量范围内使用(当前用电总容量为100KW)。如承租方需扩大用电容量,需向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0.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1.房屋内不允许使用明火。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二次转租;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调换使用或抵押。
13.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4.承租方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环境等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项目。
15.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或出租方对运营资源和商业布局进行调整,造成租赁场地全部或部分变迁位置、收回等,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
16.租赁期内,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因发展需要提前收回出租场地为学校自用时,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服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清场工作。
17.出租方统一安装校园“一卡通”POS机(当前预计****元【登录后查看】/台,后期如有价格变动以出租方最终报价为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学校师生使用一卡通消费,享受9.5折优惠。
1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9.承租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产品质量过关、师生满意,商品价格标签执行一品一签,张贴在商品对应位置,承担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发生的一切责任。如引入连锁品牌,则所有经营商品的零售价、促销活动、商品质量须与杭州市区内其他同品牌直营店、连锁店单价一致。如经营超市业态,则超市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大型超市(如物美、联华超市)同期商品零售正价。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经营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进行监管及抽查,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零售价高于杭州其他同品牌连锁店零售价或商品质量低于杭州其他同品牌连锁店经营的商品质量,一经查实,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第二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元【登录后查看】,第三次发现直接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退出,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0.标的的实际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21.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2.为方便意向方实地看样,出租方将统一安排场地踏勘。意向方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到达学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823(当日上午9点-10点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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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至****-**-**【登录后查看】止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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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书面承诺自****-**-**【登录后查看】起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之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3.与出租方有过租赁合同纠纷的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执行标准:以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为准】。
4.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商业计划书》(仅接受面递),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运营经验(意向方至少拥有1个面积在250(含)平方米及以上高校商业运营经验。执行标准:①须提供意向方与高校(不含高校行******公司【登录后查看】(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公司【登录后查看】(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签订的相关合同(合同面积不少于250(含)平方******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合同的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②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hudong.moe.gov.cn/qggxmd/)全国高等学校名单范围内);
(2)运营方案(业态规划、业态定位、营销模式等);
(3)装修方案(装修投入、装修工期、装修效果等)。
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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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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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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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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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公司【登录后查看】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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