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小石集幼儿园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越秀区洪桥小石集幼儿园改造项目,采购内容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非承重结构拆除、外墙拆除(含原外墙门窗、防盗网、外墙砖、批荡层以及其他附着物拆除)、管线拆除等拆除工作、结构加固、防湿防水防霉、格局调整、屋顶、钢结构、外立面(含幕墙)、室内外水电系统、门窗(含外墙门窗)、装修装饰、软装、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智能化网络系统(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系统工程)、室内外排污系统(含雨水管)、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燃气系统施工、管线迁改、占道施工和街道路面地下探测施工、室外化粪池(如有)、水电燃气表施工及报装、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脚手架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具体以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阶段包括:按经审核后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审核过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全部内容开展施工作业,设备材料的采购、送第三方检验检测、调试、调测、试运行、后续保修等工作,以及报建、报批、竣工验收(所涉及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即承担的非承重结构拆除、结构加固、防湿防水防霉、格局调整、屋顶、围墙、钢结构、外立面、水电、门窗、装修装饰、软装、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智能化、网络、给排水、消防系统等施工。
(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的图纸深化设计、工程量核实(包括开展现场实地实测实量,对照施工图纸逐项复核清单工程量;完成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计量核对;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开展工程量核算;做好现场收方取证与数据整理;分析图纸与现场工程量偏差)等。
(4)验收阶段包括: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并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按要求办理报验、竣工备案、验收工作等。
(5)结算阶段包括:全过程资料收集汇总、并装订成册,分类归档,按要求出具竣工图及完成的结算资料文件等。
(6)承包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余泥排放、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2)负责红线内的清表工作及施工入场前场地保管。
3)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与备案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4)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6)项目如分区域先后开工,需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加强各工种、各环节、各开工区域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各节点按时完成。
(7)按政府或建设单位最新要求整饰项目临时围墙(不限次数),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价及支付。
(8)项目如分区域先后建设,承包人在先完成的实体竣工验收后,负责该实体至交付住户使用前的看管和缴交相关水电费,并负责交付住户前的开荒保洁工作(不限次数)。上述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9)如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管理要求有调整,服务单位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0)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费用均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以上为概括性描述,工程实施最终以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含税):¥2,760,****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 ¥70,****元;暂列金额:¥175,****元。详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注:(1)报价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任一项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项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格式3),否则作无效处理。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调整;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报价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列所有内容,否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3)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报价人提交一个报价,对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要求:
(1)报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报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报价人未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为由,认定报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报价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报价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4)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报价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报价人自****-**-**至今应当完成过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达到采购公告3.7(1)所述施工资质能承接的施工项目)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报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十二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采购公告第3条单列的报价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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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结束时间
****-**-**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十二、其他
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7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0-***********-802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采购方******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