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9月9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交易进场编号:NY-GC-2025****-**-**【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控制价:2107.989987万元 项目内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宁阳县泗店镇。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工 期: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含)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元【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1.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4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监督部门:宁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538-5356159。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杜敏超,联系方式:0538-568851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宁阳县文庙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北区21-2号 项目联系人:杜敏超 电 话:0538-5688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