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登录后查看】我局拟对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登录后查看】一****-**-**【登录后查看】(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登录后查看】;传真:028-***********【登录后查看】;邮编:610017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建项目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新津工业园B区兴化8路现状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南侧紧邻地块 | 成都市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总投资****元【登录后查看】,环保投资****元【登录后查看】。建设内容:本项目工艺采用“中、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出厂尾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总磷污染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执行,后经现状排出口排入水校排水渠,后经小礼拜渠汇入岷江。 | #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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