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宠物食品产业链集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平县宠物食品产业链集聚园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85000平方米。包含标准化车间、办公研发大楼、辅助用房,配套场地硬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设施、供配电等公用工程。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审查。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东平县宠物食品产业链集聚园区建设项目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设计概算),工程施工,现状维修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8967.118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元【登录后查看】; ②工程施工费:****元【登录后查看】。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创业创新公共平台1号楼 联系人:孟科长 电 话:0538-2919926 2.代理机构:东平******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张经理 电 话:0538-2828182 3.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联系方式:0538-2768090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地址: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8.4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电话:0538-2768090)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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