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有关规定,现将南******公司【登录后查看】报送的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30路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
二、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30路工程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设计起于现状北际路,终至现状江北大道,路线长度约619米。该工程道路标准红线宽度30米,交叉口范围按规范进行展宽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推荐标准横断面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40千米/小时。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该工程主要依据《南宁市中心城区永新片区YX-01(边阳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及其局部地块维护方案、相关专项规划、城市道路工程现行标准和规范等开展设计,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基本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详见总平面图示意。另:公示图中车道布置以及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仅为示意,实际以具体的交通工程专项设计为准)。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登录后查看】至****-**-**【登录后查看】。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30路工程项目现场。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登录后查看】至****-**-**【登录后查看】)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5609112,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七楼713-1室,邮编:530021)。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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