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登录后查看】(含人民币****元【登录后查看】);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仅限以租赁房屋作为工商登记场所,登记完成后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中将上述条款进行约定)。
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房地产咨询、超市、服饰、文化用品等;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报名现场提供);
7、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及联合体报名。
8、须提供的材料
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者、自然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确认。经营者、自然人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