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
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施
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 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公司
【登录后查看】根据实际情况
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项目经理应提供注册建造师 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公司
【登录后查看】按实际情况提供)。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待建)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
许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同意,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4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
附件:
麻栗坡县国门水上运动旅游建设项目EPC(二期)-整体亮化工程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