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设计答疑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设计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请明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答: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投标人业绩要求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资格审查的业绩要求一致,即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元【登录后查看】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问题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平面布局“总平面布局应提供多方案对比,对比方案不少于3 个”、效果图“方案效果图应提供多方案比选,比选方案不少于3 个”:这里的“对比方案不少于3个”,是指:a、主方案1个、比选方案不少于2个,总方案个数不少于3个,还是b、主方案1个、比选方案不少于3个,总方案个数不少于4个?
答:指主方案1个、比选方案不少于2个,总方案个数不少于3个。
注:本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公司【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公司【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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