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改造工程第三标段>于 <****-**-**【登录后查看】>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登录后查看】>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登录后查看】>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教育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湖******公司【登录后查看】> |
投标报价(元) |
<5283932.7600> |
<5193830.0700> |
<5291366.8500> |
质量(如有)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汪庆发> |
<陈云> |
<熊樱>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登录后查看】7381> |
<鄂***********【登录后查看】2284> |
<鄂***********【登录后查看】05544>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登录后查看】>至 <****-**-**【登录后查看】>(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教育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89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登录后查看】>
2、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登录后查看】869>
3、行政监督部门:<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滨河大道73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登录后查看】>
<2025>年<08>月<01>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其他附件(第三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