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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洒水抑尘防止扬尘。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低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安装设备时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设备调试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4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NH3、H2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0.5m2)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60m3)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洗涤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再生废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4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A/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设置隔声门窗,旋风布袋除尘器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设置于密闭厂房内,设减震基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炉渣及收集的粉尘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供货厂家在更换时回收。
洗涤剂空桶、废旧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5m2),洗涤剂空桶交由厂家回收,废旧包装袋交给废塑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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